(一)報名資格:115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二年級或三年級學生。
1、115學年度就讀二年級學生,並曾參加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適性輔導安置,並取得學習能力評估成績者。2、115學年度就讀三年級學生,並曾參加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適性輔導安置,並取得學習能力評估成績者。(二)報名時間:115年6月3日(星期三),請至現就讀學校輔導處(室)報名。
(三)錄取名單:1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布。
(四)錄取學生於115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攜帶「分發結果錄取名單」和「轉學證明文件」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
(五)有關簡章相關疑義,請洽詢下列單位:(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湯珏卿教師,聯絡電話:07-7995678轉3083。(二)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特教組賀信融組長,聯絡電話:07-3848622轉2602。
(六)詳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