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符合下列身分學生於1/12(一)前至國中部教務處繳交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辦理下學期臺南市補助。
- 中低或低收入戶子女(每學期1次)-減免團體保險費、教科書書籍費
- 身心障礙子女及學生(每學年1次,上學期有申請者下學期免重新申請,但請注意身心障礙手冊是否已超鑑定日期,超過期限需重新申請 )-減免團體保險費(重度)、教科書書籍費
- 原住民學生(入學1次)-減免團體保險費、教科書書籍費
| 類 別 | 檢 具 證 件 |
| 中低或低收入戶子女 | 1.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需為區公所開立之正式文件)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 |
| 身心障礙學生 | 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1.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 原住民籍學生 | 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