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國中部保險費及書籍費申請減免

請符合下列身分學生於1/12(一)前至國中部教務處繳交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辦理下學期臺南市補助。

  1. 中低或低收入戶子女(每學期1次)-減免團體保險費、教科書書籍費
  2. 身心障礙子女及學生(每學年1次,上學期有申請者下學期免重新申請,但請注意身心障礙手冊是否已超鑑定日期,超過期限需重新申請 )-減免團體保險費(重度)、教科書書籍費
  3. 原住民學生(入學1次)-減免團體保險費、教科書書籍費
類  別檢  具  證  件
中低或低收入戶子女  1.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需為區公所開立之正式文件)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1.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原住民籍學生  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