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國中部補考通過名單公告Post author:國中部註冊組長Post published:2026-02-09Post category:國中部 / 最新消息 / 置頂一、依據臺南市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學生需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達丙等以上始發給畢業證書。二、補考成績達及格基準者,該學期之學習領域學期成績以60分登錄,補考成績仍不及格者就補考成績或原成績擇優登錄。公告版114學年度第1學期補考通過名單七年級下載公告版-114學年度第1學期補考通過名單八年級下載公告版-114學年度第1學期補考通過名單九年級下載 Post Views: 446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簡章安置名額下一篇文章轉知:「2026臺灣海洋國際青年論壇」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