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七八年級補考通過名單Post author:國中部註冊組長Post published:2025-08-20Post category:國中部 / 最新消息 / 置頂一、依據臺南市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學生需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成績達丙等以上始發給畢業證書。二、補考成績達及格基準者,該學習領域學期成績以 60 分登錄,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七八年級補考成績通過名單如附件。七年級補考通過名單-1下載八年級補考通過名單-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4學年度七年級新生家長說明會下一篇文章轉知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有關「年滿15歲之中離生可參加職業訓練課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