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國中部九年級補考通過名單公告Post author:國中部註冊組長Post published:2025-05-28Post category:國中部 / 最新消息 / 置頂一、依據臺南市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學生需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達丙等以上始發給畢業證書。二、補考成績達及格基準者,該學期之學習領域學期成績以60分登錄,補考成績仍不及格者就補考成績或原成績擇優登錄。113-2九年級補考通過名單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南臺科技大學辦理「2025SOLIDWORKS設計神人競賽下一篇文章【訊息轉知】「臺灣青少年心理健康現況調查」及「臺 灣青少年社群媒體及生成式AI使用情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