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國中部補考通過名單公告Post author:國中部註冊組長Post published:2025-02-14Post category:國中部 / 最新消息 / 置頂一、依據臺南市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學生需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達丙等以上始發給畢業證書。二、補考成績達及格基準者,該學期之學習領域學期成績以60分登錄,補考成績仍不及格者就補考成績或原成績擇優登錄。113-1-7年級補考通過名單下載113-1-8年級補考通過名單下載113-1-9年級補考通過名單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林業文資教育活動」戶外教育計畫下一篇文章113學年度下學期高一研究方法加退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