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64232號辦理。
2.本校國中部 115 學年七年級招收 8 班,每班 30 人,計 240 人,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3.設籍園區眷舍優先名額重要提醒:
📌 繳交文件要求
請於現場繳件時需另外備齊以下兩項資料:
(1).📄 學生設籍園區眷舍之戶籍謄本正本
- 須為 115 年 1 月 2 日(含)後開立
- 記事欄需顯示學生設籍時間114年6月30日之前
(2).🧾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擇一)
可為下列任一項繳費證明之影本:
- 眷舍租賃契約
- 水費 / 電費 / 市話或手機電信費
- 天然氣 / 有線電視 / 寬頻固網等帳單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戶名:新生之父或母
- 地址:與戶籍謄本相同
- 時效:三個月內之帳單或收據(需有收款章或轉帳憑證)
- ❌ 不接受電子繳費截圖,請向相關單位申請紙本
📌 審查流程說明
- 本校將彙整設籍園區眷舍名單,送交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審核確認
- 未如期繳交居住事實證明,視為放棄優先資格
- 最終優先入學名單,將交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
📌 誠信聲明
- 所有新生報名資格,經「招生委員會」審查後公告
- 如查證資料不實,將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