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二、實施目的:為提升學生英語口說能力及運用機會,進而帶入各種實境場合。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實施對象:本校高一、高二學生。
五、實施期間:
(1)114學年度第二學期,3月5日(四)開始。
(2)上課日期為周四的第八節,上課時間請參照第八節上課時間表。
六、課程內容:英語溝通及協商技巧、英語演說技巧、英語辯論規則與技巧及英語口說練習。
七、繳交費用:依本校114學年度第二學期代收代辦委員會決議,參與學生每位收費370元。
八、實施地點:A305 英文科專科教室
九、其他規定:
1. 因故未能出席者,請向任課教師請假。
2. 本課程預計招收20至25人,以高一優先,未達16人不開課。超過25人,採抽籤方式決定名單。
3. 報名完成繳費後,將不予辦理退費,如遇停班停課則由教師另行通知補課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