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臺南市慶祝114年青年節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
因今日1/10公文才到校,作業時間緊湊,歡迎同學們可自我推薦參加校內遴選
校內遴選方式草擬如下:
1.符合本案遴選標準且有意願參加遴選之高中部/國中部 同學,
於 114 年 1 月 17 日(五) 中午 12:00 前向學務處訓育組提出申請
並繳交推薦表
2.各部參選同學達 2 人以上時,由學務處邀請校內教師與學生代表
組成評審小組共同審查推薦名單
臺南市慶祝 114 年青年節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實施辦法
一、目的: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擴大表揚,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五、表揚日期: 114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
六、表揚方式:
(一)將於臺南市團委會之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表揚。
(二)獲選優秀青年致贈獎狀(中英文)及禮品,並於網路平台表揚。
七、遴選標準:
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同學楷模者:
(一)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貢獻者。
(三)崇法守紀、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青年表率者。
(五)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堪青年楷模者。
八、遴選方式:各中等學校得依據本要點,遴選優秀青年乙名(高、國中,日、夜間部可分別遴選)並於 114 年 2 月 7 日(星期五)前將遴薦表(如附件一)彙送救國團臺南市團委會審查,逾期視同放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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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來函及詳細實施要點與報名表請參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