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期補考]113學年度上學期高中部學期補考考程表及考試範圍

補考時間:114年2月3日星期一

補考地點:高中部K書中心

1、參加補考的同學請務必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等(擇一)之證明身分文件。若因故未攜帶證明文件,得於教務處填寫切結書後進行考試,且需於2月4日(二)中午前攜帶證件至教務處補驗,否則成績一律不予採計。
2、每節考試50分鐘。開始考試後,遲到15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開始考試後30分鐘以上,方可交卷離場。交卷時,題目卷及答案卡〈卷〉皆須交回,不得攜出。
3、未列入補考時程表的科目(紅色框起來的科目),請依據公告時限自行找該科任課老師另行評量。

4、沒有參加補考者,維持原始成績。
5、其餘一切試場規則,比照定評之考試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