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 (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Post author:nnkiehtn049Post published:2025-03-10Post category:國中部 / 高中部一、依教育部114年2月27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22849號函辦理。二、環境部為定期執行查檢事宜,於113年10月18日邀集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及內政部消防署等機關召開「113-114年度危險化學物質(品)運作貯存場所現勘查檢研商會議」,業依與會機關意見修正指引。三、旨揭指引為提供輔助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督導所管遵循、落實管理。指引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2025第八屆全國高中物理探究實作競賽下一篇文章【學習歷程檔案】高中部全體同學請於3/13(四)23:59前進行「修課紀錄」收訖明細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