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務部有關身心障礙民眾於行政程序中,向行政機關 請求須必要陪伴者陪同出席相關會議或程序一事Post author:中學部輔導組長Post published:2025-03-10Post category:行政公告詳如附件法務部函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PBL-STEM+AICT跨域統整智慧學習扎根計畫」之研習下一篇文章藝術療癒性的體驗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