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授疾字第1140100635號令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Post author:中學部衛生組長Post published:2025-07-18Post category:行政公告說明:一、依教育部114年7月3日臺教綜(五)字第1140070172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1日衛授疾字第1140100638號函(附件)辦理。二、旨揭辦法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訂定,因該條例業於112年6月30日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旨揭辦法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予以廢止。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興國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興國高級中學奉教育部核定自114年8月1日起改名為 「中信金國際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中信國際高級中等學校 」(CTBC INTERNATONAL SCHOOL )。下一篇文章社企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聯電綠獎」徵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