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4年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績優徵選計畫」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資(三)字第114270107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各校得報名之類別說明如下:

(一)績優中小學學校:由學校報名參加。

(二)績優中小學人員:含行政人員及教師,由學校推薦績優推動教職員報名參加。

(三)優良教案:分為「自主學習組」、「PBL(專題導向學習Project-Based Learning)學習組」及「新科技組」,由學校教師或教學團隊自由報名;教學團隊至多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