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宣傳

說明:一、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特訂定本實施計畫。二、提醒相關注意事項如下,請貴校配合辦理:(一)申請作業期程:請於115年5月25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寄送至國立竹東高級中學學務處彙整(310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2號,聯絡人:曾惟宣先生03-5962024#305)。

如有老師或學生社團欲申請,請在5/1前找活動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