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訂定「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規定,並自114年12月4日生效Post author:nnkiehtn002Post published:2025-12-16Post category:行政公告A09030000E_1140134006_senddoc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7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臺南市國立北門高中預定辦理新興科技及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研習計畫下一篇文章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文學與創意應用研究所115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