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23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158號函及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4年4月16日中華志協字第32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推薦日期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經政府立案團體均得依據選拔要點擇優推薦(每單位至多可推薦2位)具有候選標準者。
三、有關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90年1月22日(志願服務法公布施行)起至114年5月31日止,候選對象及候選標準請參閱選拔要點。
四、檢附該會來函影本及選拔要點各1份。申請表件電子檔可於該會網站(http://www.vol.org.tw)-「資源分享」下載;相關事宜請逕洽該會承辦人:林社工員,電話:(02)2391-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