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補助實施計畫

⼀、依據本府社會局114年5⽉19⽇南市社兒字第1140745194號函辦理。
⼆、補助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之6歲以上⾄未滿18歲、經醫師診斷具持續療育需求者。
三、補助費⽤標準 :每⼈每⽉最⾼新臺幣4,000元之療育訓練費⽤補助,低收⼊⼾最⾼可達新臺幣6,000元,補助項⽬為全⺠健康保險未給付且須全額⾃費之療育訓練。
四、依本計畫規定,補助申請須於完成療育訓練後6個⽉內提出,爰可追溯⾃114年1⽉1⽇起之符合條件療育訓練費⽤。
五、檢附社會局原函、實施計畫及補助申請表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