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24日衛部救字第1151361827號函副本辦理。

二、相關申請事宜,請檢附相關證件資料可向 (一) 村里辦公室 (二)公所 (三)直轄縣市政府 申請辦理。

三、檢附「衛福部函」、「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影本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