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PD)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

宣導事項摘要如下:

(一)辦理期間:115年1月至118年12月。

(二)宣導對象:社會大眾及所轄身心障礙事務相關人員。

(三)宣導內容:瞭解CRPD內涵與精神,包括CRPD條文、一般性意見、結論性意見等相關應用。

三、其他相關事項詳見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