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 年「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

為強化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瞭解危險因子對其自身健康的影響,使其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本署自 106 年起逐步推動「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115 年持續補助 22 個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婦幼發展局結合轄區產檢院所或相關單位辦理,為能將符合高風險收案條件之懷孕婦女納入關懷對象,請惠予協助廣為周知所屬及相關單位。

一、計畫期程: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計畫收案對象條件:(一) 健康風險因子:1.目前有吸菸或喝酒者。2.多胞胎(經評估有收案需求者)。3.確診為妊娠高血壓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新住民。4.確診為妊娠糖尿病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為原住民、新住民。(二) 社會經濟危險因子:1.未滿 20 歲。2.低/中低收入戶。3.受家暴未定期產檢個案。(三) 現居於山地原住民鄉及非離島縣市離島地區(琉球鄉、綠島鄉及蘭嶼鄉)之孕產婦。(四) 孕期全程未做產檢者。(五) 其他: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婦幼發展局視轄內需求調整之服務對象(如心理衛生問題、藥物濫用族群、新住民或身心障礙等)。

三、計畫服務內容:(一) 提供孕期至產後 6 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面對面諮詢、電話訪視、視訊訪視或到宅訪視)及資源轉介服務。(二) 針對未滿 20 歲、受家暴未定期產檢之個案,及孕期全程未做產檢者延長追蹤關懷至產後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