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第66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11月10日南市教課(一)字第1141501976號函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4年12月17日科實字第11402006220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重要活動時程如下:

(一)報名期程:115年3月6日(星期五)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

(二)初審時間:115年4月8日(星期三),並於當日下午8時以後於本局網站及本市各級學校科學展覽平臺公布進入複審名單。

(三)複審時間:115年4月25日(星期六),各校學生務必於當日至現場解說(排定之到場時間,另案通知)。

三、本計畫重要調整內容如下:

(一)實施計畫第貳點第八款第5目新增文字為「各學校對於學生從事科學研究,有與大專院校合作甚至使用場地,應尊重實驗室負責人並填寫作品證明書與同意書(附件八之四、五)。」。

(二)實施計畫第參點第六款第1目新增文字為「第66屆全面採電子檔送件,作品說明書需附PDF檔及Word檔。」。

(三)實施計畫第參點第六款第2目送件內容10「大專校院(專業機構)指導科展作品同意書」新增附件八之四;11「大專校院(專業機構)指導之科展作品報名參加科展同意書」新增附件八之五。

(四)實施計畫附件五:新增文字「9.文中照片、圖片皆應註明出處來源,可製成圖表目錄(不列入作品說明書30頁),圖說應簡要說明該圖代表之涵義。」。四、依據本計畫第2點第7款第1目規定:「……各國中學校規模普通班級數6班以上;各國小學校規模普通班級數18班以上,至少推薦1件作品報名全市科學展覽會」,請依規定送件。

五、各校如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請務必轉知本計畫。

六、另為事先掌握各校預計報名科別及件數,請各校於115年2月24日(星期二)前至填報系統填報相關資訊(填報編號:23261)。

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或補充事項,本局將隨時公告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