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nnkiehtn063Post published:2025-10-29Post category:行政公告1141028-國教署來文下載1141023-教育部函文-1下載1141023-教育部令下載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六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10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虛實之間:擴增實境實務應用增能研習」下一篇文章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辦理「半導體產業區位探究-從全球觀點到地方實作」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