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宣導

  • 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114年6月30日前得透過稅務入口網查詢113年度所得資料。
  • 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114年6月30日,在家網路報稅好便利。
  • 稽徵機關不會以簡訊或電話要求民眾將退稅款匯入指定帳戶。
  •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登入方式多元,系統自動試算稅額,還可上傳附件(每戶15MB),請多利用。
  • 請多利用網路及行動電話認證機制登入報稅系統,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 如遇可疑訊息或網站,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
  • 手機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可編修配偶、受扶養親屬、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歡迎多加利用。
  • 113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無自有房屋而需租屋自住,其租金可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上限為18萬元,並訂有排富規定。
  • 收到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採線上登錄、電話語音、書面回復或直接繳稅,即完成申報。
  • 114年1月1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相關資訊應依規定時限據實傳輸存證。
  • 提醒民眾提高警覺 慎防稅務詐騙。
  • 納稅義務人受美國對等關稅影響,得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稅。
  • 臨櫃報稅先預約,優先服務省時間

「優化扣繳制度」自114年1月1日以後給付所得,由給付之事業、機關等擔任扣繳義務人。